[石河子]200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2005]18号和新财会[2005]2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9月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石河子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报考人员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
三、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9月18日上午09:30-11:00
会计基础: 9月18日上午12:00-13:30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独举行,常年开考,单独报名。
只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地点:石河子微机培训中心(西小路40号);联系电话:2024826、2016627;联系人:黄清。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5年6月15日-7月15日。
(三) 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申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党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大厅财政局柜台(北门一楼);联系电话:7589093 2014158 2068605;联系人:王虹 周贤德 胡金娟 晋华
五、公布考试成绩
2005年10月31日前,下发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单价5元,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价15元、《会计基础》单价13元、《初级会计电算化》单价15元和学习指南辅导用书单价18元,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七、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名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在单独报名时只收取该考试科目的30元考务费。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新财会[2005]18号和新财会[2005]2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9月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石河子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报考人员凡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申请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
三、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9月18日上午09:30-11:00
会计基础: 9月18日上午12:00-13:30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独举行,常年开考,单独报名。
只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地点:石河子微机培训中心(西小路40号);联系电话:2024826、2016627;联系人:黄清。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凡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2005年6月15日-7月15日。
(三) 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申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免试的报考人员,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党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大厅财政局柜台(北门一楼);联系电话:7589093 2014158 2068605;联系人:王虹 周贤德 胡金娟 晋华
五、公布考试成绩
2005年10月31日前,下发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发放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单价5元,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发布,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价15元、《会计基础》单价13元、《初级会计电算化》单价15元和学习指南辅导用书单价18元,并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考生可在报名时自愿购买。
七、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新价非字[1998]37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名考生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3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在单独报名时只收取该考试科目的30元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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